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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龙兴集团莱州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.2万吨PVC液体复合热稳定剂建设项目(一期)环境影响评价
公众意见调查第二次公示
项目名称:年产1.2万吨PVC液体复合热稳定剂建设项目(一期)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单位:山东龙兴集团莱州化工建材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银海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168号
项目概要:拟建设生产车间1座、仓库1间、备品备件库1间、动力室1座、控制室1座、办公楼1座、食堂1座,拟购置反应釜7台、压滤机3台等主要生产设备,主建成后,年产6000吨PVC液体复合热稳定剂。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,在落实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,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等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: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;您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;工程运行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否影响等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在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、发送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传真、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(1)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山东环美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寿松
联系电话:18654328149
邮箱:645828806@qq.com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要求。
六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
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MNtwocOzHErHgM8rNBpZMw
提取码:038q
山东龙兴集团莱州化工建材有限公司
2024年02月17日